【本報北京新聞中心記者李雪穎24日電】中國財政部24日公佈修訂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規定從2009年1月1日起,對每升柴油徵收0.1元的消費稅,對每升含鉛或無鉛汽油分別徵收0.28元和0.2元的消費稅。
業內人士指出,這意味著汽油和柴油的消費稅保持不變,仍按照從量徵收的方式,亦表明日前盛傳的「通過大幅度提高成品油消費稅來替代燃油稅」的說法沒有實現,從價徵收燃油稅的可能性被提高。
所謂從價徵收,就是以現有成品油價格為基準按一定的比例徵收燃油稅,其會根據油價變動而浮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