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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1月25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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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搜身新指引 聯國表歡迎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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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安局局長李少光(右)在首爾與韓國行政安全部長官元世勳會面。

 【本報訊】(記者 鍾立)聯合國禁止酷刑委員會發表報告,歡迎香港特區警方就搜查被羈留人士實施的新指引,及歡迎在08年7月獲立法會通過的《獨立監察警方處理投訴委員會條例》,把現行投訴警方獨立監察委員會設為法定機構。特區政府發言人昨重申,警務人員在執行職務期間,充分尊重被搜查人士的尊嚴和私隱。

 發言人指出,警方根據法律所賦予的權力,為履行其職責搜查被羈留人士,並強調警方不會例行地向被羈留人士進行涉及脫去內衣的搜查,該等搜查必須有充分理據方可進行。至於處理酷刑的聲稱,特區政府亦制定了行政程序,以確保有關程序公平公正。

 同時,聯合國禁止酷刑委員會亦注意到香港特區政府與聯合國難民事務高級專員署的合作,能確保難民及尋求庇護者得到足夠保護。發言人重申,《難民公約》並不適應香港,否則容易被人濫用。

 另外,特區保安局局長李少光昨在首爾展開首日訪問,其間與韓國行政安全部長官元世勳和警察廳長魚清秀會面。他指出,縱使面對目前的經濟下滑,香港的治安情況仍然穩定,罪案率沒有呈現明顯的變化,但香港的執法機構會保持警惕,而特區政府會盡一切能力振興本土經濟和創造更多職位,又期待未來與韓國的執法機構有更緊密合作和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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