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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1月26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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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撤外傭徵費 下月再上立會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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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葉國謙稱,當局延長免收外傭徵費的時限至5年,已經平衡了各方利益,民建聯願意接受。 本報記者劉國權 攝

 【本報訊】(記者 曾少妍)特區政府主動在外傭徵費問題上拆彈,將免徵時限大幅由2年增至5年。不過,立法會審議有關延長暫停繳交外傭徵費的委員會決定再提出修訂,維持促請當局永久撤銷外傭徵費。有關條例將於下月10日在立法會大會表決,令本已緩和的外傭稅爭議再度升溫。

張建宗籲支持免徵5年

 政府今年中提出暫繳外傭徵費2年,引起議員提出永久撤銷徵費的修訂案,當局考慮各界意見後,於本月中建議把免徵年期延長至5年。立法會昨日重新審議有關草案,並選出獨立議員葉劉淑儀為委員會主席。

 會上,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強調,政府進一步延長免徵外傭徵費至5年的做法,是體恤民情,從善如流,既可令僱主受惠,再培訓機構也有資源繼續運作。他呼籲議員以包容和諧的態度支持建議,不要提出任何修訂。

 民建聯、工聯會及勞聯也在原則上同意免徵5年方案,認為已平衡各方利益。民建聯副主席葉國謙表示,在再培訓局基金現有49億的基礎上,現階段不宜再向中產人士徵收稅項,但考慮培訓局工作對低技術人士提供實際支援,故不宜永久撤銷徵費。

 不過,民主黨、公民黨及自由黨及部分獨立議員均指,民意並非要求暫時免徵外傭徵費,而是支持永久取消,批評當局的新建議浪費時間,令立法會重覆審議有關草案。葉劉淑儀更建議,邀請學術機構為培訓局工作設立獨立追蹤研究,了解成效。

需審視是否違《基本法》

 會議最後以7票支持、1票反對及1票棄權,通過委員會重提永久撤銷外傭徵費的修訂案。委員會會於下月初向大會提交修訂案,預計最快下月10日在大會辯論表決。是次修訂「重新上馬」,意味立法會主席曾鈺成需要再審視有關修訂是否違反《基本法》第74條規定,即議員不能提出涉及公共開支的法律草案,以決定該修訂能否在大會上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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