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前市建局董事許振文,疑離職後與友人搶先內部認購多個西半山豪宅「泓都」單位,將部分轉售賺取逾57萬元差額,卻涉嫌串謀他人欺瞞印花稅近50萬元;事後為取回餘下單位的訂金,更欲以「筍工」行賄市建局高層。2人否認5項串謀詐騙及行賄罪名。涉案買家昨供稱,他買下單位時,須另付每平方呎200元的「介紹費」。
兩名被告依次為前市建局規格及合約統籌部董事許振文(49歲)及商人莫京儒(49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