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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1月30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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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電惹禍 手機「叉爆」燒屋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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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疑因充電器短路,全屋嚴重焚毀。

 【本報訊】葵涌h一單位男戶主,昨晨在家中戶主床頭櫃放置手機充電器為手機充電後上班。不料2小時後引發閉門失火,消防員須破門入屋花約10分鐘將火救熄,全屋幾告盡毀。初步調查,相信是充電器「短路」過熱起火。戶主事後大嘆倒楣,亦慶幸自己購有家居保險,相信可獲得賠償。

 閉門充電失火事件發生在逸葵樓8樓一單位,戶主姓羅、42歲,任職運輸,與妻子同住。據羅事後表示,該部焚毀的手提電話購買使用已有一年多,每次充電約3至4小時便可完成。他續稱,家中一向有購家居保險,由於近期受金融海嘯影響,經濟不景,收入大不如前,原打算至明年暫停續保,現家中遭祝融光顧,已算不幸中之大幸,相信可獲保險賠償。

 事發昨晨10時許,羅與妻子相繼外出上班,而羅在臨出門前才發覺手機無電,故使用床頭牆身的插蘇,連上手機充電器為電池充電。不料約2小時後,至中午12時許,一名黃姓女鄰居突然發現羅家冒出濃煙,連忙拍門查問,惟無人回應,懷疑單位內發生火警及有人被困,於是報警求助。

消防疑充電器短路

 未幾,消防員接報到場破門入屋,發現單位內充斥濃煙,於是出動煙帽隊入屋搜索並開喉灌救。約10分鐘將火救熄,證實單位內無人被困,惟屋內睡房一個床頭櫃、雙人床及雜物均告嚴重焚毀,而手機及充電器亦告燒熔。

 消防員事後經初步調查,相信是手提電話的充電器首先「短路」過熱再引起火警,波及床頭櫃及床,以致一發不可收拾,事件無可疑。

 警員隨後根據房署的戶主登記資料,通知到在外上班的羅趕回家中調查。羅甫到家門,赫見滿屋瘡痍,傢俬盡毀,天花及牆壁亦告熏黑,感到萬般無奈,相信單位暫時無法居住,惟有與妻臨時搬回藍田父母家中暫住。

手機公司未能回應

 使用僅一年多的手機充電器短路以致家園被毀,羅表示稍後會向手機公司了解有關情況。不過,據有關手機公司的發言人稱,他們暫時仍未有收到用戶報告事件,因而未能作出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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