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索: 帳戶 密碼
檢索 | 新用戶 | 加入最愛 | 本報PDF版 | | 簡體 
2008年11月30日 星期日
 您的位置: 文匯首頁 >> 港聞 >> 正文
【打印】 【投稿】 【推薦】 【關閉】

機電署:無人看管勿充電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11-30]

 【本報訊】鑑於近年不時發生手提電話充電器或電池因短路過熱火警,當中不少均是使用水貨或者冒牌產品所致。機電工程署曾發出使用充電器及電池的安全守則,包括要在信譽良好店舖購買正牌貨品使用外,亦要確保充電器輸出電壓與電池所需電壓相同;避免長時間將電器或電池接駁在充電器上;發現充電器過熱時應立刻停止充電,以及交回供應商檢查;在無人看管或睡覺時切勿充電;充電器不用時要拔離插座。

 此外,充電器或電池在充電時,本身亦會發熱,故此亦應保持充電器四周通爽,避免堆放雜物,如發現電池出現膨脹、漏液情形,應停止充電,並更換新電池;如發現充電器的連接線出現熔化或破損,應停止使用,在充電過程中,若出現高溫、發燙情形,或聞到焦味或異味,應立即切斷電源。

【打印】 【投稿】 【推薦】 【上一條】 【回頁頂】 【下一條】 【關閉】
港聞

新聞專題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