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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目前就讀於政府22間「指定學校」的非華語中學生及小學生,分別有2,312和3,959名,這些學校每年均獲當局至少30萬元特別津貼。不過,其他同樣收取非華語生的211間中學及300小學,卻無享受同樣的待遇。有立法會議員質疑,此與《種族歧視條例》精神有所抵觸。署理教育局局長陳維安回應指,局方集中支援指定學校,主要是讓其累積非華語生教與學經驗,並成為支柱與其他學校分享經驗;而一般處理學習及輔導的問題,當局已從多種途徑為所有學校提供支援,暫無計劃增加額外資源。
陳維安書面回覆立法會議員張文光質詢時指,無論是否「指定學校」均獲提供資源,包括學校發展、輔導津貼等,以照顧不同學生包括非華語生的需要。而取錄非華語生的學校,亦有多項支援學習中文及適應計劃在進行中,例如局方委託香港大學進行的非華語專業支援服務,24所參與中學中便有18所為非指定學校;而當局亦會在一年內,為所有非華語生及其所屬學校提供一套學習中文的教材。他強調,為指定學校提供的特別津貼,是讓其成為支柱,並與其他學校組成支援網絡,目的是令所有非華語生都能受惠,並沒有違背《種族歧視條例》;而當局現時未有計劃為非指定學校增加額外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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