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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2月5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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聞夫遭重判 葉妻啜泣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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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得知葉盛茂被重判10年後,其妻大罵「台灣沒有人權」。 網上圖片

 【本報訊】據中評社、中央社4日報道:葉盛茂今天判決,葉妻張昭嬌出庭聆聽宣判,當聽到葉盛茂被重判10年,又不得保釋,她難掩哀戚神情,步出法庭後,指台灣沒有人權。

 上午11點不到,身材嬌小、短髮的張昭嬌,穿著一襲黑色衣服,趕到台北地院,陪同葉盛茂一起聆聽判決結果。當聽到審判長李英豪宣判結果,有期徒刑10年,再加上保釋的申請,又被法官駁回。面對記者採訪,張昭嬌開始低頭啜泣,指罵「我們的人權哪裡去了?變成沒有人權的台灣」,希望大家把焦點放在人權上面。

 葉所委任律師杜英達表示,對於法官的判決結果,他無法接受,也無從理解,完全是判決錯誤,當事人一定會提出上訴。

判葉圖利罪 法界有異議

 對於今日法院的判決,引來法界不同聲音。曾任檢察官的律師李傳侯表示,司法實務上關於公務員犯圖利罪所涉的「不法利益」,講求的是具有財產價值上的利得,就他了解,過去並無「不法利益」如此不明的類似判例,台北地院今天的判決可說是新的「創見」。

 李傳侯認為,本案圖利罪的「不法利益」非常不明確,未來上訴二審後,二審法官很有可能撤銷「圖利罪」認定,改為純粹認定葉盛茂隱匿公文及洩密的刑責,屆時葉盛茂的刑責應會大幅降低。

 有多位台北地檢署檢察官也持與李傳侯相同看法,甚至有人認為,洗錢疑案仍在特偵組偵查中,合議庭卻已認定洗錢,判決恐有違反刑事訴訟法的「訴外裁判」之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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