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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2月5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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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院」通過大陸QDII登台


http://www.wenweipo.com   [2008-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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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管會副主委李紀珠4日在「行政院會」會後記者會上,說明通過大陸QDII來台投資相關事宜。中央社

 【本報訊】據中新社4日報道:「行政院」4日決定,開放大陸合格機構投資者(QDII)赴台從事證券投資與期貨交易;另外,通過「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正草案」,開放招收大陸學生赴台就讀大專院校及放寬大陸學歷採認。

 今年7月,「行政院」通過「適度開放陸資投資股市方案」。「行政院」金融監管部門4日進一步研擬的「中國大陸地區投資人來台從事證券投資及期貨交易管理辦法」正式獲得通過。此項管理辦法允許上市公司的大陸員工及赴台上市海外企業的大陸股東可認購並獲配有價證券。但該管理辦法也規定,在兩岸未簽金融監理備忘錄以前,QDII赴台投資上限是QDII基金總規模的3%,QDII不可投資興櫃也不可從事信用交易借券,不可實質控制台灣企業經營。

通過開放陸生措施

 對此,金管會表示,這項管理辦法公布施行後,陸資即可投資台灣資本市場,有助增加市場新動能,同時有助上市櫃公司吸引大陸優秀員工、提高證券期貨市場法人交易比率,也有助台灣發展成為亞太籌資中心。

 「行政院」4日還通過「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正草案」,開放招收大陸學生赴台就讀大專院校及放寬大陸學歷採認部分。但該案規定了「限制採認的高等學校」、「限制來台陸生總量」、「限制醫事學歷採認」、「不加分優待」、「不會影響台灣學生就學權益」、「不編列獎助學金」、「不允許校外打工或兼職」、「不會有就業問題」、「不得報考公職人員考試」等所謂「三限」、「六不」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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