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葉詠儀)選舉管理委員會發表的2008年立法會選舉報告書表示,當局共收到3,480宗涉及選舉的投訴,其中涉及最多的是選舉廣告及使用揚聲器等問題,合共佔總投訴個案近半。其餘較多投訴項目包括投票安排及在禁止拉票區拉票,各佔逾200宗。
政府發言人回應時表示,當局會與選管會緊密合作,在考慮社會人士所提的意見後,跟進報告書內的建議。
選舉廣告及揚聲器投訴佔半
報告書指,投票日當天,投訴處理中心共收到和處理了612宗投訴,其中包括印章墨水過多,兩個投票站電錶「跳掣」停電,令投票分別中斷了25及7分鐘。
截止10月22日,由投訴處理中心負責處理的1,433宗個案中,54宗投訴成立或部分成立,由選舉主任處理的1,367宗個案中,有549宗投訴成立或部分成立,投訴處理會及選舉主任向違規者共發出167封警告信。而由警方處理的728宗個案中,已調查及裁定投訴成立有143宗,由廉署處理的122宗個案中,沒有個案被裁定投訴成立,警方及廉署正在調查個案尚有246宗。
報告又指出,選管會滿意整體選舉安排,並將會繼續堅守使命,力保香港的公開選舉公正廉潔,選管會將會繼續盡力監察各項選舉進行,確保每次選舉都是公開、公平和誠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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