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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2月10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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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老吉傳人造假賬判社服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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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老吉前董事總經理王健儀被控造假賬,騙取145萬元貸款,昨獲法官輕判接受社會服務令240小時,罰款17.5萬。圖為王健儀出庭應訊。

 【本報訊】有177年歷史的老字號涼茶品牌「王老吉」後人王健儀,於6年內偽造賬目,訛稱4間公司把生產機器售予王老吉,騙取銀行及財務公司合共逾145萬元的貸款,王健儀早前被裁定7項偽造賬目罪名成立,昨獲法官輕判接受社會服務令240小時,罰款17萬5千元。

 現年62歲的被告王健儀,昨日在多名親友陪同下到法庭聽取判決。暫委法官王興偉下令被告7項控罪,每項控罪罰款2萬5千元,共罰款17萬5千元,扣除2萬元保釋金後,餘款在3個月內繳交。

疑公司有員工同謀

 法官判刑時表示,接納辯方陳詞所說,被告的社會服務令報告內容正面,認同被告對社會服務作出的貢獻,個人曾努力奮鬥,且目前家庭遇上困難,要照顧患有嚴重病痛的女兒。加上被告有悔意,在犯案期間對控罪嚴重性存在無知,遂給予被告特別寬大的處理。

 但法官重申,本案每項控罪均十分嚴重,某程度上削弱了公眾對信貸機構的信心,遂再三希望被告明白是次判刑屬非常例外的處理。另外,法官提到,被告在干犯案件期間,不排除王老吉(國際)內有員工同意被告的行為,甚或王老吉(國際)的仝人在案發時收受了相關的利益,這點是案件特別的地方,惟至目前為止,被告只是案件唯一被提控的人。

 辯方大律師昨日求情時指,被告對社會曾作出多番貢獻,並有承擔及責任感,對家庭亦然。月入5萬元的被告於案發前曾做義工、義診,為有需要的人免費推拿,亦曾捐款共50萬元。同時,被告36歲的長女身纏多種頑疾,患有紅斑狼瘡症、雙重影像障礙及腎病等,須由被告獨力照顧。

月入5萬曾捐款50萬

 女被告王健儀,是王老吉創辦人王澤邦的第五代女玄孫,案發時為王老吉(國際)有限公司執行董事。控方案情指,被告於1997年10月要求經營涼茶舖的Minacorp Ltd東主葉惠嫻簽發單據,訛稱該公司以9萬元出售自動包裝機予王老吉,取得廣安銀行批出9萬元貸款,事實上Minacorp從沒出售機器予王老吉。被告又於1998年1月至03年4月間,再以另外3間公司名義簽發單據,假稱曾向王老吉出售封口機、自動標貼機等,6度向英利信用財務有限公司申請租購貸款,成功取得逾136萬元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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