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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2月10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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倫敦新法:煙民禁領養孩子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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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倫敦規定吸煙者不可領養兒童,是為了孩子的健康著想。網上圖片

 英國倫敦雷德布里奇區政府最近通過一項禁令,規定吸煙者不可領養兒童,成為倫敦首個頒布如此禁令的地區。

 位於倫敦東北部的雷德布里奇區通過這條禁令,禁令規定除非有特殊情況,否則吸煙者不可領養兒童。雷德布里奇區政府委員會發言人表示,決定頒布這條禁令是為了防止兒童受到二手煙的危害,將於2010年開始實施。

 英國其他一些地方政府也採取了類似的禁煙措施,尤其針對一些非常年幼的兒童。不過,雷德布里奇的禁令被認為是影響最大。

 政府委員會委員斯塔克說:「我們知道這是一個艱難的決定,因為一些人會覺得這是侵犯了他們的個人自由。但與此同時,我們也很清楚吸煙會增加兒童患疾病的風險。經過權衡利害後,我們決定不應該讓生活在這個地區的兒童受到二手煙危害。」

 支持吸煙組織Forest的發言人說:「這項禁令會把一些很愛惜兒童的領養者拒之門外,相等於認為吸煙者不適合做父母。在這個世界上,沒有任何人可以剝奪別人做父母的權利。」(念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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