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聶曉輝)僱主欠薪事件,屢見不鮮。在金融海嘯的影響下,僱主資金周轉困難,欠薪情況更加嚴重,部分僱主更罔顧合約精神,用盡辦法蓄意欺騙僱員薪金。現年59歲的中港貨車司機劉先生與另外近20名同事,懷疑僱主在涉及不當資產轉移下,蓄意拖欠他們合共約150萬元薪金、代通知金、遣散費及一些墊支費用。
叫員工申請破欠基金
劉先生指出,僱主今年9月開始拖糧,一眾司機以為僱主只是一時周轉不靈,且在金融海嘯下難以另覓工作,故仍啞忍。至上月底仍未獲發薪,遂停止工作,其中8名貨車司機更已向勞工處求助,僱主承諾明天發薪。
然而,劉先生近日卻發現僱主將旗下大部分貨車轉移至另一家運輸公司,持牌人更是僱主的姪女;將部分貨車出售。他說:「我問過僱主,他表明賣車得來的金錢,也不會用來發薪,更著我們申請破欠基金!」勞聯副主席潘兆平指出,如涉及資產轉移是欺詐行為,他將協助劉先生及其他受影響員工追討權益。
此外,破欠基金今年度累積收到逾4,400宗申請,較去年同期增加42%,其中零售業個案大幅增加4.7倍,金融保險、運輸業則分別上升2.8倍及1.5倍。勞顧會勞方成員吳慧儀表示,委員同意基金的檢討機制,倘基金連續4季低於6.4億元,應調高商業登記的徵費;反之,倘基金連續4季高於14.4億元,則調低徵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