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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 林德芬 孫然)13日發布的《國務院辦公廳關於當前金融促進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30條意見,當中明確提到將允許在內地有較多業務的香港企業或金融機構在港發行人民幣債券,並將研究境外機構和企業在境內發行人民幣債券。對此,本港學者和分析員普遍認為,該政策對香港意義重大。中文大學財務系副教授蘇偉文指,此舉不但可進一步推動香港成為人民幣的離岸交易中心,更可為本港金融業帶來巨大商機,幫助香港渡過是次經濟寒冬。
中文大學經濟學系副教授關焯照早前就曾呼籲港府爭取擴大內地債券在港銷售。對於是次出台的政策,他稱屬意料之中,並認為將推動香港成為人民幣的離岸交易中心。
中小型銀行料率先發債
關焯照預計,本港中小型的一級銀行,最有希望成為首批於港發人債的金融機構。而本港企業,則因目前市場仍有較多不確定因素,或仍需一段時間再考慮該業務。近期人民幣偏軟,但關氏認為其短期內人民幣大幅貶值的風險低,加上「人債」利率亦將高於美國國債,故在目前仍有大量資金尋求避險的環境下,預計人民幣債券可獲市場青睞。
資深投資銀行家溫天納也認為,新措施將有助本港企業進行融資,料對本港中型企業將帶來正面作用。預期最有可能第一批發債都會是這類企業,如東亞銀行等中小型銀行會率先發債。但由於本港人民幣存款僅逾800億元,反映本港「人債」市場發展的空間有限。
資深股評人黎偉成則表示,新措施可以給予本港企業新的融資渠道,更可推動資本市場的發展,從而推進內地債券市場的發展。本港方面,新措施亦能開放本港資本賬,從而成為人民幣離岸中心。再且,新措施將有助本港在協助內地債券市場、期貨走出去扮演更重要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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