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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2月17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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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億家財埋穗鬧市 華僑欲開挖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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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劉先生稱,他家傳的百億財物就埋藏在廣州鬧市某處。圖為廣州西關商業街。 資料圖片

 廣州地下可能埋著價值百億的金銀財物!有廣州市人大代表透露,一位劉姓的馬來西亞華僑曾委託他向有關部門進行諮詢,想了解能否挖掘父親於「文革」時期,埋在廣州城區內地下某處的價值百億的金銀、古董書畫等貴重物品,以及挖出後的歸屬問題。

 據劉先生講述,他父親早年在廣州從事金銀買賣。在解放前,家族生意就已經遍佈東南亞,鼎盛時期,東南亞的黃金白銀生意一度被其家族壟斷,現在香港一些知名金行老闆,當年都是其家族的店員和學徒。

家族曾壟斷金業 「文革」時撤出

 解放後,因為一些特殊的歷史原因,劉老先生受到批鬥。一天夜裡,劉老先生突然召回當時正在讀大學的劉先生,並於第二天帶領全家逃到香港,此後輾轉到了馬來西亞。

 「文革」前後,劉老先生撒手西去,臨終前,他告訴劉先生,自己親手在廣州城埋下了畢生家財,裡面有黃金、白銀和古董書畫等一大批價值連城的寶物,還把具體的位置告訴了劉先生。

 父親過世後,劉先生也曾暗地裡帶專家來到廣州,並對父親所描述的埋金位置進行了勘測,確認父親所說的「寶物」還在原地。據說,「寶物」的價值如今已達上百億元。

 廣州市僑辦方面稱,單純從僑務工作的角度出發,對於僑房等業主私有住房,國家政策和法規都是支持返還的。但對於商舖、金銀珠寶等私人物品因認定較困難,政策上一般不給予支持。有律師稱,根據《物權法》規定,地下埋藏物並不等同於無主物。只要劉先生能夠準確地知道埋藏物地點,並能準確描述埋藏物的特徵和內容,就可以認定埋藏物屬於他本人。 ■本報珠三角新聞中心記者 唐苗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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