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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2月18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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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分銷商墊億元 助迷債受託人訴訟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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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雷曼迷你事件爆發後,部分投資者已由街頭追討,演至尋求法律解決。 資料圖片

 【本報訊】雷曼兄弟受託人終止與迷你債券發行人及雷曼兄弟訂立的迷債掉期合約,18間銀行分銷商要求受託人提供進一步消息,闡釋終止合約對贖回迷債過程的影響,分銷商亦準備為受託人提供1億港元融資,用以支付保障投資者在迷債抵押品清盤時、所需的法律及財務支出,如果日後出售迷債相關抵押品的收益,不能抵償融資,融資款項不會退還分銷商。

回購迷債須釐清法律問題

 雷曼迷你債券的分銷商發表聲明指,上月杪分銷商收到雷曼美國代表律師的信件,指售迷你債券相關抵押品取得的款項要先給回雷曼,再到迷債發行人和投資者,這個說法和迷債的文件內容相反。分銷商諮詢法律意見後,認為現階段要釐訂迷債的市值是不可行,決定要先釐清相關法律問題才繼續回購工作。分銷商已要求受託人就事件提供進一步資料,亦準備向受託人提供最高達1億元的融資,協助履行保障投資者的責任。

政府歡迎 指銀行公會有責支援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歡迎雷曼迷你債券分銷商同意,墊支1億港元予信託人,支付法律及財務服務開支,以保障投資者的權益。政府認為,在面對法律挑戰下,銀行公會有責任繼續為投資者提供支援,應付清盤人提出的法律質疑。

 政府認為,在消除法律障礙後,回購對投資者而言是最佳方案;又表示理解銀行公會指,回購無可避免地要延遲及只能在解決法律爭議後才可進行。當局相信,專責小組及信託人會本著投資者的利益,緊密與各方面工作,早日解決事件。

文盲迷債苦主與中銀和解

 另外,目不識丁的漁民黎金福(62歲)聲稱遭中國銀行(香港)誤導,以80萬元購入雷曼相關產品,早前入稟區院向中銀索償;原訴人黎金福昨表示已和中銀達成和解。他說:「他們(中銀)一開始就提出金額,一小時內就達成協議。」但不肯透露和解金額,只透露自己是中銀長期客戶,日後仍會繼續「幫襯」中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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