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建築物料承建商黃洪基(58歲)於1999年以190萬元,串謀賄賂房署前總屋宇裝備工程師陳裘大,藉以為換取機電合約,昨日被判入獄5年,同案次被告也重判5年;至於協助偽造帳目的女財務總監,則被判囚21個月。法官判案時怒斥,貪污罪行如癌細胞在秘密和無聲無息下蠶食香港健康,法庭須設法阻嚇。
同案女被告判監21月
案中2男1女被告為黃洪基(58歲)、一匹電機有限公司董事;余志偉(49歲)、ABB工業及建築系統有限公司總裁,兩人同被重判入獄5年;女被告王天心(41歲)、ABB工業及建築系統有限公司財務總監,被判囚21月。3人被裁定2項串謀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及2項串謀偽造帳目共4項罪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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