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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2月25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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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秉正爭產案 「前情人」須付保證金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12-25]

 【本報訊】已故美麗華酒店企業總經理及景福集團主席楊秉正,於1995年病逝後觸發遺產爭奪戰,一名自稱為楊秉正生前情人的女子,聲稱擁有一份遺囑附錄,楊的遺孀洪玲君其後又興訟向該名女子反索償逾2千萬元,並要求對方支付訟費保證金,昨獲法官批准,下令女子支付420萬元保證金。

 高院法官昨頒下判詞,指自稱是楊秉正生前情人的Yang Wei Jennifer雖於美國擁有一個物業及50多萬元資產,惟她於香港只有20萬元資產,法庭在香港頒下判詞後,有必要強制Yang執行,惟她於美國定居,在執行命令上會出現延誤及額外款項。再者,Yang於初步聆訊中雖聲稱案件於明年4月開審,認為洪玲君太遲作出申請。

 洪於去年9月發現Yang於2004年將香港物業出售,故於去年才首度要求對方支付保證金,其後雙方律師一直為款項商議,最後Yang只同意支付300萬元款項,遭洪拒絕,故洪於本年11月才作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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