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舊《東周刊》前執行總編輯李倩修(40歲),於2002年刊登字母女星被虐裸照,昨於東區法院被裁定一項發布淫褻物品罪名成立,案件押後至下月8日,待索取社會服務及背景報告判刑。裁判官表示,被告承認自己負責與下屬開會商討,決定娛樂版的內容及封面標題,再與同案前編輯兼前男友王劍文研究,顯示她扮演領導及重要角色。
同案的前總編輯蒙漢明早前被判入獄6個月,緩刑2年;王則於早前認罪,候下月5日判刑。《東周刊》已在2003年賣盤,原出版商較早前承認控罪,被判罰款2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