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不法分子以金錢利誘一班存心搵快錢的年輕人,藉虛假的身份證明文件及工作證書,向財務公司借貸近18萬元。涉案男子及一名被利用向財務公司借貸的少女,昨分別被判囚16個月及接受社會服務令160小時。
向財務公司借貸逾18萬
兩名被告分別為男被告伍飛達(25歲)及女被告林容容(18歲)。伍早前承認一項串謀詐騙罪名,林則經審訊後被裁定一項串謀詐騙罪成。暫委法官阮偉明昨日判囚時指出,伍在案中擔任重要角色,其行為破壞商業社會的日常運作,需判囚示懲。另外,林只是一名被人利用來找快錢的人,加上她已全數還清涉款,遂獲法庭輕判。
控罪指,伍飛達於2006年5月至11月間,串謀其他人要求8名年齡由18至19歲少女,以虛假文件盜用別人的資料,詐騙邦民、AEON等多間財務公司申請借貸。其他涉案被告已先後就控罪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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