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優化人才發展環境,落實人才強區戰略,提高區域自主創新能力, 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高度重視海外高層次人才工作,在掛牌成立海外學人中心成立的同時推出《關於鼓勵和吸引海外高層次人才來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創業和工作的意見(試行)》。配合這一鼓勵政策,開發區決定每年設立1億元的海外高層次人才發展專項資金,用於資助海外高層次人才來開發區創業、工作和人才獎勵。據了解,新政策的規定的無論年度總體投入還是個體鼓勵,其資金額度都位於在全國領先位置首屈一指。
新政策的鼓勵對象主要是經過開發區認定的,海外(包括留學人員、港、澳、台及外籍人員)戰略科學家和從事科研、教學、工程技術、金融、管理、法律、貿易、文化創意等工作並取得顯著成績的領軍人才。引進的海外高層次人才包括:在國外著名高校、研究機構擔任相當於副教授、副研究員及以上職務的專家、學者;在國際知名企業、金融機構、知名律師(會計、審計) 事務所擔任高級技術職務,熟悉相關領域業務和國際規則,具有豐富實踐經驗的管理人員或研發技術人員;在國際組織、國外政府機構、著名非政府機構中擔任中高層管理職務的專家、學者;主持過國際大型科研或工程項目,有較豐富的科研、工程技術經驗的專家、學者和工程技術人員;擁有符合開發區重點發展產業、行業、領域自主知識產權或掌握核心技術的專業技術人員以及開發區緊缺的其它高層次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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