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高技術人才的鼓勵和吸引相呼應,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新近設立了「科技創新專項資金」,並推出了《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科技創新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試行)》,對開發區範圍內的企業進行的技術研發、自主知識產權和成果轉化,(包含中關村科技園區及其他地區在開發區實現產業化的科研項目)等科技創新活動進行支持。
只要符合在開發區內註冊、經營、納稅的企業(以下簡稱「企業」)所申報的項目;屬於《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國科發火〔2008〕172號)規定的範圍並且符合開發區年度產業發展方向和重點的項目;能夠在開發區實現產業化,並且具有較好的市場前景,產生明顯經濟效益的項目;申報技術研發和成果轉化項目的企業,在所申報項目中投入的自有資金不得低於管委會擬支持資金額度;申報授權專利項目的企業,必須為該項專利的專利權屬人;所申報項目的實施或獲得時間應是在申報日期上一年的7月1日至當年的6月30日等六項條件的均可獲得資金支持。
「科技創新專項資金」還將對獲得國家、北京市重點科技計劃資金支持的項目;獲得國家、北京市科技獎勵或被市級以上有關部門認定為在技術研發方面具有一定實力的企業所申報的項目;按照「國科發火〔2008〕172號」文件新認定高新技術企業所申報的項目予以優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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