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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據中通社電:台灣最高法院檢察署特偵組偵辦陳水扁家族涉貪案,12月12日首波偵結四大案、將陳水扁等14人起訴之後,目前仍有二次金改企業匯款案、詐領「機密外交」款案、洗錢案外案及李登輝被控洗錢案等「新四大案」持續偵辦。辦案人士私下透露,將全力以赴,希望明年3月底前能將全案偵結。
此間傳媒引述辦案人員指出,由於特偵組檢察官在去年4月間曾經約定,任滿2年即返回原單位,期限就是在明年的4月2日。因此所有檢察官都希望在明年3月底前,將扁案及北檢移送的李登輝案偵查終結,才對社會有所交代。
特偵組12日首波依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侵佔公款罪、行、收賄罪,以及違反洗錢防制法與偽造文書等罪,將陳水扁與妻子吳淑珍、兒子陳致中、媳婦黃睿靚等14人起訴,並馬不停蹄偵辦未結的企業匯款、詐領機密外交款及洗錢等案。
辦案人員表示,特偵組偵辦企業匯款案,已在秘密處所傳喚元大少東馬維辰、馬維建、國泰金控董事長蔡宏圖、副董事長蔡鎮宇、富邦金控董事長蔡明忠等企業高層,了解陳水扁在「總統」任內與金融業界的資金往來狀況。
至於陳水扁18日在台北地方法院召開的羈押庭上,指控李登輝涉嫌洗錢5,100萬美元(約新台幣16億元),特偵組已將案件列為「查字案」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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