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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2月30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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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交所新例 面臨再諮詢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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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董事禁售期惹反對 富豪巨企聯手施壓

 【本報訊】 (記者 林淑儀、顏茜) 港交所(0388)擬於明年1月1日(周四)實施延長董事禁售期措施,卻在實施前4日遇上強烈反對。包括長和、新地等236家上市公司及團體,在報章刊登聯署信反對執行新例,要求取消新修訂並重新進行諮詢,立法會財經事務委員會今日將就此事舉行特別會議。由於有超級富豪聯手向政府施壓並游說各黨派支持,以個人名義聯署的東亞銀行主席李國寶昨指出,已與「位置最高者」對話。市場預計,港交所在諮詢證監會及政府意見後,將於今日舉行上市委員會會議再商議有關安排,預計很大機會擱置新例並重新諮詢後才執行。

 港交所是次「延長上市公司董事禁售期」受各界強烈批評的新修訂,是上市公司董事禁止買賣股份時限,由原來的半年結、全年業績公布前一個月,改為業績期結束日至業績公布前都禁止。由於現行規定,中期業績於結束日後需3個月內公布,全年業績於結束日後需4個月內公布,即如果上市公司均用盡業績公布寬限時間,在新例後,董事就有7個月時間不可以買賣公司股份。若再考慮部分公司需公布季度業績(維持原一個月禁售期),相關公司的董事則最長有9個月不可買賣股份,較現行的規定多7個月。

6年來最嚴重抗爭

 反對新例的包括多個超級富豪李嘉誠、李兆基、郭氏家族、鄭裕彤及何鴻燊家族旗下的多家上市公司,還有太古(0019)、國泰(0293)、信和(0083)等大藍籌。東亞銀行主席兼銀行界議員李國寶以個人名義表態反對。有市場人士認為,這是02年「仙股事件」以來,市場對監管機構修例最嚴重的一次抗爭。

 聯署信的理由是,新修訂會「損害香港證券市場的活力和生機」、「打擊現有及將來在香港聯交所的上市活動」、「危害市場流通性,削弱股價支持力量」、「窒礙有識之士出任上市公司董事」、「現行內幕交易條例已有足夠規管」,以及「諮詢過程倉卒,疑點重重」。

多數港銀反對新例

 除上述理由外,李國寶昨日指出,律師公會及會計師公會向其反映,若新例得以通過只會讓上市公司都擠在一個時間段審核業績,以縮短業績公佈時間,加上港交所擬推行季度財務匯報,屆時本港審計方面會人手不夠,難以應付上市公司需要,可見延長董事禁售期及季度財務匯報都不可行。

 李國寶又透露,大多本港上市銀行反對新例,匯豐支持新例因其已規定單一股東不可持有超過5%股份,情況略有不同。並強調上市公司股東向銀行借貸時以股份作抵押,若股份流通性打折扣影響借貸,不利本港經濟,有關修訂是「好蠢、不用腦」。

 李國寶批評指,證監及港交所太過一意孤行,有關委員會根本不了解香港的特殊情況,又不願聽取其他意見,只按照自以為行得通的方式行走,並非是怎樣為香港好怎樣走。現時香港股市低迷,應允許上市公司大股東買回股份來「吹起」股市,而非限制,建議當局應取消有關修訂,並重新進行諮詢。

 議員石禮謙承認,上市公司在諮詢時沒有發表意見,是上市公司沒有盡到責任,但他相信是部分上市公司當時沒有發現新例的嚴重性。他表明,將於今日動議將有關措施暫緩6個月執行,並提出替代方案作重新諮詢,替代方案包括參照英國規例,將禁售期由原先提出的7個月大幅縮短至4個月,以平衡各方利益。

稱得「位置最高者」力挺

 香港上市公司商會總幹事黃明偉昨日重申,反對延長禁售期,並要求港交所重新進行諮詢。因現行禁售期規例嚴厲,經已足夠,且行之有效,毋須在現有架構上加強規範。香港總商會聲明指,現時1個月禁售期已足夠,修訂會破壞董事及股東利益,及削弱公司來港上市的吸引力。

 由於超級富豪聯手向政府施壓並游說各黨派,李國寶更指已與「位置最高者」對話。市場預計,財庫局到立法會解釋事件後,港交所行政總裁周文耀會召開上市委員會緊急會議,因應市場進行檢討,決定是否重新諮詢,預計新例很大機會無法如期上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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