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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2月30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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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總統」前 已洗錢7500萬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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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方在地院四周部署大批警力,以防庭外挺扁與反扁民眾擦槍走火。 中央社

 【本報訊】據東森新聞、中新社29日報道:陳水扁在台北市長任前,曾在美國洛杉磯擁有房產,現在又被特偵組查到,他在就任「總統」的前兩年就已利用人頭設立海外密賬,將超過225萬美元(約7,500萬元台幣)的鉅款分11筆匯出海外。

 特偵組認為,這7,500萬台弊如果來源正常,沒有必要利用人頭匯往海外人頭賬戶,而此一時期是陳水扁連任市長敗選之際,因此不排除這些錢的來源有問題,可能與特定政策或公共工程有關。

邱毅:涉及炒股案彩券案

 立委邱毅29日指出,陳水扁在台北市長任內強拆十四、十五號公園,而十四、十五號公園的旁邊就是欣欣大眾,以致欣欣大眾的地皮價格暴漲;而吳淑珍當時也用人頭,就是吳景茂,在永昌證券下單,買了許多欣欣大眾的股票,大獲其利。2000年「總統」選舉期間,邱毅指控吳淑珍利用吳景茂當人頭,炒作欣欣大眾股票,而且不法獲利早在陳水扁當選「總統」前,就已經匯到海外。

 此外,邱毅也表示,特偵組查出的7,500萬元中,還有可能包括當年也喧騰一時的彩券案。當時原本調查局調查出來說,陳水扁的簽名有九成可能是陳水扁所簽,可是陳水扁選上之後,調查局突然改口,說跟陳水扁的簽名不大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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