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9月,房屋遭受火災還不到10天,龍岩上杭縣湖洋鄉五坊村村民胡善金就收到了當地政府為農民投保的農房保險賠付款1萬元,捧著這筆雪中送炭的錢,胡善金連聲感謝, 這項惠及廣大房屋受災農戶的舉措就是福建於2006年開始實施的農房統保。作為全國首個由政府出資為所有農村房屋投保的省份,福建至今共承保農戶1990萬戶次,承保面達100%,賠款支出6212萬元,在增強農民抵禦災害能力、化解災害損失、實現生產自救等方面的作用正日益顯現。
在自然災害頻繁、農業生產抵禦災害能力低、農村缺乏有效保障體系的大背景下,單靠政府救濟和金融貸款扶持,遠遠滿足不了農民的需要。根據福建省民政廳統一與中國人民財產保險公司福建省分公司簽訂統保協議,農房統保期限為一年,每年3500萬元的保費由政府全額承擔,全省農戶不需要為此掏一分錢。
農房一旦因火災或颱風、暴雨、洪水、泥石流等意外事故和自然災害造成損失,農戶將得到及時補償,最高賠償可達5000元。
不僅如此,福建省政府還決定從今年8月起,農房保險每戶保險金額由5000元提高到10000元,政府承擔的保費亦由3500萬元提高到5000萬元。福建省保監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政府承擔全額的保費,最大程度減輕了農民的負擔,讓農房統保成為了一項惠民利民的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