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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2月31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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奠基石 里程碑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12-31]

——紀念全國人大常委會發表《告台灣同胞書》三十周年

 ■安 杭

 三十年前的1979年元旦,全國人大常委會發表《告台灣同胞書》,首次鄭重宣示和平統一祖國大政方針。三十年後的今天,兩岸關係呈現和平發展良好局面。實踐表明,在祖國和平統一的歷史進程中,這份《告台灣同胞書》堪為承先啟後的奠基石、繼往開來的里程碑。

 上個世紀70年代末,中國經過十年「文革」後撥亂反正,萬象更新。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決定,以經濟建設為中心並實行改革開放,開創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新時期。與此同時,國際形勢發生變化,中國發展同世界各國友好關係,締結與日本「和平友好條約」,尤其是以美國與台灣「斷交、廢約」及從台灣「撤軍」為前提,完成中美關係正常化談判,美國明確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中國唯一合法政府」、「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在這樣的大背景下,中國共產黨和中國政府審時度勢,對新時期對台工作做出新的戰略部署。全國人大常委會《告台灣同胞書》即由此應運而生。

歷史性產物

 《告台灣同胞書》反映了中國進入現代化建設新時期鮮明的時代特點。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公報指出:隨著全黨把工作重心轉移到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上來,客觀上需要「進一步發展安定團結的政治局面」,需要「全國各族人民同心同德」、「群策群力」;隨著中美關係正常化,「我國神聖領土台灣回到祖國懷抱,實現統一大業的前景已經進一步擺在我們面前」,我們「歡迎台灣同胞、港澳同胞、海外僑胞,本著愛國一家的精神,共同為祖國統一和祖國建設事業繼續做出積極貢獻」。正是基於此,《告台灣同胞書》著眼於調動一切積極因素,團結所有愛國力量,既闡述了「時至今日,種種條件都對統一有利」,更揭示了「早日實現祖國的統一」,不僅是「全中國人民包括台灣同胞的共同心願」,也是「全世界一切愛好和平的人民和國家的共同希望」。

歷史性發展

 《告台灣同胞書》體現了對台政策重大的歷史性發展。自新中國成立後,中國共產黨和中國政府一直以實現台灣與祖國大陸統一為神聖使命。上個世紀50年代中期之前,主要爭取通過戰爭的方式「解放台灣」;1955年5月第一次公開提出,「爭取用和平的方式解放台灣」;1960年5月進一步歸納為「一綱四目」,系統提出和平解決台灣問題的思想。這一思想的要點是:三十六計、和為上計,國共合作、愛國一家;台灣軍政人員回大陸省親會友,來去自由;和平解決兩岸統一問題,從緩考慮並協商決定台灣的社會改革等等。正是基於此,在70年代的最後一年,《告台灣同胞書》總結前30年的兩岸關係,強調每一個中國人,「無論是生活在台灣的,還是生活在大陸的」,都對中華民族的生存、發展和繁榮負有「不容推諉」的責任;進而正式提出「盡快結束目前這種分裂局面,早日實現祖國的統一」,取代以往所主張的「解放台灣」。在此,實現祖國統一,台灣不是作為「被解放」的對象,而是作為「共同實現統一」的成員;解決台灣問題,並不要求台灣改為與大陸一樣,而要照顧台灣的各種實際情況;承擔統一「責任」的中國人,不光指「在大陸的」,也包括「在台灣的」。這是以鄧小平為核心的中共第二代領導集體本著民族、國家的根本利益,實事求是、因時制宜,對毛澤東、周恩來關於和平解放台灣思想的進一步發展,標誌祖國統一大業進入新的歷史階段。

歷史性鋪墊

 《告台灣同胞書》為「和平統一、一國兩制」方針的形成做了多方面的鋪墊。作為新時期對台政策的重要宣示,《告台灣同胞書》提出:「堅持一個中國的立場,反對台灣獨立」是兩岸「合作的基礎」,「寄希望於1700萬台灣人民,也寄希望於台灣當局」;在解決統一問題時,「尊重台灣現狀和台灣各界人士的意見,採取合情合理的政策和辦法,不使台灣人民蒙受損失」,「首先應當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台灣當局之間的商談」,結束兩岸「軍事對峙」,「以便為雙方的任何一種範圍的交往接觸創造必要的前提和安全的環境」;兩岸應「盡快實現通航通郵,以利雙方同胞直接接觸,互通訊息,探親訪友,旅遊參觀,進行學術文化體育工藝觀摩」,應「發展貿易,互通有無,進行經濟交流」。可以看出,上述主張已基本反映了以下思想:堅持一個中國、兩個寄予希望、發展兩岸經貿關係、實現兩岸直接「三通」、反對「台獨」、反對分裂、進行兩岸政治談判、結束兩岸敵對狀態、尊重台灣現狀和民意、合情合理解決問題。

 正是在上述主張的基礎上,1981年葉劍英提出包括「國共和談」、「三通四流」、設立特別行政區等在內的「九條」建議;1982年全國人大通過修改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新增第三十一條,為設立特別行政區完成法律準備;1983年鄧小平提出「中國大陸和台灣和平統一的設想」,即關於「一國兩制」的六條構想;1993年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和新聞辦公室發表《台灣問題與中國的統一》白皮書,系統闡述「和平統一、一國兩制」的四個基本點;1995年江澤民總書記發表《為促進祖國統一大業的完成而繼續奮鬥》的重要講話,具體提出八項主張;1997年、1999年中國政府相繼恢復對香港、澳門行使主權,將本來為解決台灣問題設想的「一國兩制」先行用於解決港澳問題的實踐中;2000年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和新聞辦公室發表《一個中國的原則與台灣問題》白皮書,全面宣示「堅持一個中國原則、促進兩岸和平統一」的政策立場。這樣,可以說,從《告台灣同胞書》承「一綱四目」之先而啟後,中國共產黨和中國政府根據國內外形勢的發展和對台工作的實踐,逐步制訂和完善「和平統一、一國兩制」的基本方針,並在保持這一方針一貫性、連續性的同時,發展和豐富了這一方針的內涵。

歷史性創新

 《告台灣同胞書》的基本精神,推動兩岸關係在新的世紀開創新局。進入21世紀尤其2002年以來,中國共產黨和中國政府基於對「和平與發展仍為當今世界兩大主題」的客觀判斷,致力於在國際上建構「和諧世界」、在國家主體大陸內建構「和諧社會」,同時努力在兩岸關係方面推動「和平發展」。2005年3月4日,胡錦濤總書記就新形勢下發展兩岸關係提出四點意見:堅持一個中國原則決不動搖;爭取和平統一的努力決不放棄;貫徹寄希望於台灣人民的方針決不改變;反對「台獨」分裂活動決不妥協。同年3月14日,全國人大頒布《反分裂國家法》,將反對「台獨」分裂、促進和平統一的政策法律化,有力震懾和遏制了「台獨」。2006年4月16日,胡錦濤總書記鄭重提出「和平發展理應成為兩岸關係發展的主題」,並明確指出「實現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堅持「九二共識」是「重要基礎」、為兩岸同胞謀福祉是「根本歸宿」、深化互利雙贏的交流合作是「有效途徑」、開展平等協商是「必由之路」。

 正是在上述一系列思想主張的指引下,通過兩岸各界的共同努力,實現兩岸政黨交流,尤其兩任國民黨主席連戰、吳伯雄先後到北京參訪,並與中國共產黨共同提出、推動落實兩岸關係和平發展「五項共同願景」;打擊「台獨」分裂活動,尤其挫敗民進黨執政時推動「法理台獨」;恢復兩會制度化協商,尤其海協會首次到台灣與海基會商談並取得豐碩成果;擴大兩岸往來與合作,尤其開放大陸居民旅台、開啟兩岸直接「三通」;深化兩岸經濟、金融關係,尤其面對全球性金融危機,兩岸「兄弟攜手,共解家困」。所有這一切,都是對《告台灣同胞書》基本精神的傳承和推進。其中,由《告台灣同胞書》首次提出的兩岸「三通」問題,在30年後的今天圓滿解決,特別具有指標意義。

 《告台灣同胞書》發表的1979年,正好處於1949年至今六十年的中點。綜觀台海兩岸關係的歷史演進,如果說《告台灣同胞書》本身在對發表前的三十年深刻總結的基礎上,為發表後的三十年做出了大決策、帶來了大變化、揭示了大趨勢,那麼《告台灣同胞書》的精神,則歷經三十年後光耀新的里程,促進兩岸關係進一步展現了「大交流、大合作、大融合、大發展」的光明前景。包括台灣同胞在內的所有中華兒女,對《告台灣同胞書》的最好紀念,就是與時俱進,為實現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光明前景,更加同心協力,繼續努力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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