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食物及衛生局局長周一嶽昨日就東區醫院男嬰遺體遺失事件,公開向男嬰家屬致歉。他表示,已責令醫管局盡快追查遺體下落,並要求嚴肅處理不負責任或表現欠佳的員工。男嬰父母遭受喪子之痛,現時兒子遺體又「不翼而飛」,處境令人同情。當局首要之務是聯同警隊及其他部門展開搜查,盡快找回遺體。同時,醫療事故屢禁不絕,反映醫院缺乏懲處機制,導致阻嚇力不彰。當局應嚴肅追究事故責任,對肇事員工作出必要懲處。這既是彰顯醫院問責精神,亦是警示員工汲取教訓,加強責任感。長遠而言,當局可研究在醫院引入獨立的監察及申訴機構,加強問責性,杜絕人為事故。
儘管過去醫院發生一次又一次的嚴重意故,引起社會強烈批評,但由院方發表的調查報告,往往傾向於保護犯錯的醫護人員,懲處不痛不癢,難收阻嚇之效。當然,這不是說每次調查都要人頭落地,但至少對責任人的懲罰應與事件嚴重性相符。否則,懲罰有名無實,根本難以增強員工的危機意識和問責精神。這是醫院事故難以有效遏止的重要原因。應該看到,任何制度都是由人去執行,不論指引制訂多完善,設備多先進,如果員工不能以高度責任心處理,亦難免事故頻生。在醫院建立懲處機制,目的並非單純懲罰犯錯員工,更重要的是通過徹查事故,釐清責任,處罰犯事者,產生警示作用,以在醫院引入問責精神,加強員工的責任心,這樣才能真正有效杜絕醫療事故,盡心盡責服務市民。
本港醫療事故投訴近年有增加趨勢,2007年更高達2,483宗。在現行制度下,私家醫生發生醫療事故,需接受香港醫務委員會聆訊,但公立醫院發生事故,卻只是由院方或醫管局設立的委員會調查,成員大多由醫院管理層出任,加上毋須公開聆訊,給外界以自己人查自己人的感覺。一直以來,社會都有呼聲要求設立獨立的監察機制。當局可效法私家醫院,由獨立機構評核公立醫院的管理質素,監察服務水平,提升問責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