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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港龍潭案開庭,蔡銘哲當庭認罪。 中央社
【本報訊】據中央社19日消息:陳水扁涉及相關四案,台北地方法院今天首度開庭審理,下午傳喚扁家友人蔡銘哲、前科管局長李界木,兩人分別承認行賄和收賄,但李界木對起訴書中部分事實記載有異議。
在法官蔡守訓詢問李界木是否認罪時,李界木表示,他承認收下蔡銘哲的新台幣3,000萬元,但認為起訴書的部分事實記載,與事實有所出入,他委請律師以書狀方式提出說明。至於那些記載與事實有何出入,李界木與他的委任律師吳振東都不願意說明,只表示「以後開庭就會知道」。
蔡銘哲認罪求輕判
在蔡銘哲部分,不論是竹科龍潭購地案或是南港展覽館案,蔡都認罪。不過,他表示,在南港展覽館案裡他沒有收賄,所以也沒有繳回犯罪所得的問題。委任律師陳文元認為,兩案與洗錢案都應「裁判上為同一罪」,同時起訴書漏列蔡銘哲在洗錢案也適用於證人保護法的規定,希望合議庭能夠考量。庭訊僅經40分鐘即結束,原本預定傳喚前力麒建設董事長郭銓慶,合議庭上周通知改到2月5日再行傳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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