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大圖片
■南京大屠殺倖存者夏淑琴。法新社
【本報訊】據新華社報道,日本最高法院5日就南京大屠殺倖存者夏淑琴狀告《南京大屠殺的徹底檢證》一書作者和出版社侵害名譽案終審判決,判定原告夏淑琴勝訴。審判長涌井紀夫認定被告書中的描述侵害原告的名譽,駁回被告方上訴,維持一審和二審判決,判令被告賠償原告400萬日圓(折合人民幣約30萬元)。
夏淑琴告贏右翼學者
美國牧師約翰.馬吉拍攝的1937年南京大屠殺紀錄影片,記錄南京城南門東新路口5號兩家11口人慘遭殺害的情景,其中倖存的那個小女孩是當時年僅8歲的夏淑琴。日本展轉社1998年出版了日本亞細亞大學教授、右翼學者東中野修道所著的《南京大屠殺的徹底檢證》一書。東中野修道在書中誣稱那名少女不是夏淑琴,誣指她「編造」事實。
07年5月,夏淑琴以侵害名譽和感情為由向東京地方法院提出訴訟,要求東中野修道和展轉社賠償1,500萬日圓(折合人民幣約112萬元)。同年11月2日,東京地方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認為原告是倖存的受害者,而《南京大屠殺的徹底檢證》的記述卻讓人產生她是假冒受害者的印象。該書的作者所述情況不真實,損害了原告的名譽。東京高等法院08年5月21日作出二審判決,維持一審原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