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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水扁之妻吳淑珍在庭訊結束後,向在場民眾及媒體發表簡短聲明,對台灣社會表示歉意。法新社
——堅守無貪底線 只認小罪
【本報訊】綜合媒體10日報道:台北地方法院審理陳水扁家族貪污洗錢案,10日再次傳訊扁妻吳淑珍。吳淑珍在連續17次拒不出庭後,終於現身。她在庭上避重就輕選擇性認罪,只承認在「國務機要費」案中以不實發票核銷的偽造文書罪和南港展覽館弊案擅拿他人錢財,但不承認有貪污行為,更強調所有案情都與陳水扁無關。外界普遍認為,吳淑珍此舉明顯是為了「保夫護子」。
台北地院10日下午第19次開庭傳訊吳淑珍,就「國務機要費」、龍潭購地、南港展覽館招標和海外洗錢等扁家四大案,進行準備程序。2點30分庭訊一開始,審判長蔡守訓先一一詢問吳淑珍身體狀況,以及服藥情形和如有不適該送往哪所醫院,接著就直問「你認不認罪」;吳淑珍有備而來,也回答得很直接,對部分犯罪事實當庭認罪。
機要費案推給下屬
吳淑珍在庭上表示,「國務機要費」案有拿他人發票核銷,對偽造文書部分認罪,但強調自己絕對沒有貪污。吳淑珍說,她不是公務員,也不是會計,沒有記帳的習慣,都是陳鎮慧在記帳,當時是馬永成和陳鎮慧說要用發票核銷,所以她才會去找發票,如何請領她完全不知情,一切都是下屬在處理,她只負責收錢。
至於龍潭購地案部分,吳淑珍坦承收了辜成允2億元新台幣(約5千萬港幣)政治獻金,但不是佣金;對於辜成允公開說他給扁家4億新台幣(約1億港幣),她感到莫名其妙,也表示不理解為何起訴書中說她收了3億新台幣(約7千5百萬港幣),她還要求檢察官重新調查另外1億元的去向,台灣東森新聞稱「這似乎是暗指前中信金控副董事長辜仲諒貪走了1億元」。此外,吳淑珍說,她不認識辜成允,是選後蔡銘哲帶辜成允進官邸,對方捐錢她只接受,為了不讓阿扁知道,所以直接匯給吳景茂戶頭。
暗指辜仲諒貪1億
在南港展覽館弊案方面,吳淑珍坦承收了前力麒建設董事長郭銓慶220萬美金(約1,716萬港幣),但並非是起訴書中的270萬美金(約2,106萬港幣)。她表示,郭詮慶想標南港展覽館,叫余政憲開最有利標,她同時痛罵蔡美利姊弟,稱最好朋友欺騙了她。
對於洗錢案,吳淑珍表示,她確實有將南港展覽館、龍潭案收到的錢,匯往哥哥吳景茂在海外的帳戶,是因為不敢讓陳水扁知道。吳淑珍說,她沒有把「國務費」匯出去,匯往海外的錢有些是她自己的。
輿論抨伎倆無意義
此間輿論認為,從目前扁家「主嫌」不肯認罪的態度來看,扁嫂的道歉僅希望獲得社會上較好的觀感,對案情幫助不大;吳淑珍如果真要懺悔,理應協助特偵組清查扁家二次金改弊情,並將贓款匯回島內,絕非「表達歉意」即可搪塞過去,如此不肯認罪的道歉,再多都不具意義。
2006年12月15日「國務機要費」案首次開庭時,吳淑珍出庭後不久就因身體不適昏倒送醫,到現在已有17次請假沒出庭的紀錄。去年12月12日,台檢方特偵組以涉貪污、洗錢等罪起訴陳水扁、吳淑珍等。台北地方法院也從今年一月開始多次召開準備程序庭,審理陳水扁所涉四大弊案。目前,在首批涉案的14名被告中,已有陳水扁之子陳致中及其妻黃睿靚,吳淑珍之兄吳景茂及其妻陳俊英,蔡銘哲、蔡銘杰、李界木及郭銓慶8人表示認罪,陳鎮慧表示部分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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