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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據中央社、中通社13日消息:洛杉磯移民律師方孝偉今天指出,依照專業與處理移民事務20年的認知,前新光醫院副院長黃芳彥應已取得合法居留美國的身份,才會以辦理移民為由向特偵組請假,滯美不歸。
方孝偉說,黃芳彥在給特偵組的請假單中提到自己目前移民國外,正在辦理移民一節,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是辦理美國移民,因為他去年11月在加州爾灣(Irvine)置產的報道已經傳遍台灣和美國僑界。
同時,他能主動提到正在辦理移民,不擔心特偵組採取行動影響他的移民計劃,顯得有恃無恐,應該是已經從他當初入境美國的「B-1」或「B-2」觀光簽證順利轉換成「E-2」簽證的持有人。方孝偉說,取得「E-2」後至少可以在美國合法居留2年而不必離境。同時,只要他願意,以他的經濟能力,可以無限期的維持這種身份,並且在適當時機取得永久居留權。
對此,立委邱毅今天痛批,特偵組到現在還說不知道黃芳彥在哪裡,實在荒唐。他要求特偵組趕快把黃芳彥改列被告、並發布通緝,讓黃芳彥定居美國無法得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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