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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華人李偉光去年在巴士上殺人分屍並吃掉屍體的案件前日結束審訊,控辯雙方律師都認為李偉光患有精神病,因此不應對本案負刑事責任。法官昨天宣判,裁定李偉光毋須負刑責,他可能被判關進守衛森嚴的精神病院度過餘生。
稱殺人吃肉 奉上帝命令
李偉光前日在法庭上承認殺死22歲男子麥克萊恩,但以患精神病為由不認罪。在審判中,控辯雙方的心理醫生證人都證明李偉光患有精神分裂,在殺害死者時,並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麼。
控方證人心理醫生雅倫作證時表示,李偉光犯案時出現幻聽,他聽到上帝告訴他,麥克萊恩是惡魔,會加害他,要他殺死對方,並因擔心麥克萊恩會復活,因此再將他肢解及吃下他的肉。辯方心理醫生證人魯登伯格也表示,李偉光聲稱在殺死麥克萊恩前曾看見一道光,然後聽到上帝說,殺死麥克萊恩,否則他會被麥克萊恩殺死。李偉光表示是上帝挑選他殺死麥克萊恩。
檢察官道爾米昨日說,李偉光患有精神病是毋庸置疑的事,他無法分辯對與錯,不應對本案負刑事責任。雖然死者家人希望李偉光被判終身監禁,但身為檢察官,她無法違背職責向法官求刑。
死者母親:精神病人亦應判監
李偉光被裁定毋須負刑責,基於他對公眾構成威脅,可能會被判終身關押於守衛森嚴的精神病院。但道爾米表示,若李偉光的精神狀況有改善,他有可能會獲釋。麥克萊恩的母親稱,她希望加拿大修改法例,就算精神病人犯罪,亦應被判關進監獄。
這宗轟動加拿大的分屍食人案發生於去年7月31日,來自中國的40歲移民李偉光涉嫌在一輛來往加拿大西部的灰狗巴士上,殺死22歲男子麥克萊恩,被控2級謀殺罪。警方報告指出,李偉光用約4英寸長的刀,狂刺鄰座乘客麥克萊恩10多刀殺死他,之後割下死者頭顱和開腔破肚。■美聯社/中央社/加拿大《星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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