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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鋼琴家劉詩昆獲撤銷控罪離開法庭。
【本報訊】國寶級鋼琴大師劉詩昆被指毆打第二任妻子蓋燕,遭起訴一項襲擊造成身體傷害罪名,昨日於東區法庭提堂時,控方突然指考慮案中的證據後,決定撤銷控罪。鋼琴大師在庭外指出,蓋燕控制他的財產,他只想取回屬於自己的東西,又透露遭誣告,並需入院治療,但強調不會因事件怕了女性,離婚後不排除再婚。
在早前提堂時不發一言便離開的劉詩昆(69歲,報稱商人),獲得撤罪後,特別在法院外接受提問。他以普通話稱:「我認為香港的法律是公平的,我是被人誣告的,我從未有打人,相反我是被人打的,但是打我的人先報警。」提到「誣告」時,劉特別用廣東話再強調兩字,但他拒絕明言「打他的人」是誰,又指從未擔心案件會影響其聲譽,相信法律會還他一個清白。
希盡快辦妥離婚手續
劉詩昆及後接受傳媒電話訪問時表示:「現在我只想盡快辦理離婚手續,我一直希望與分居2年多的妻子和平解決我們之間的關係,繼續以朋友身份往來,可惜她始終不肯面對,所以我早前已委託律師處理,稍後將透過法庭解決兩人的離婚事宜。」
一生從事音樂工作的劉詩昆坦言,「今次無端惹上官非,確令我蒙受精神的摧殘,農曆年間一度入院治療,聲譽受損,幸得到資深大律師清洪為我伸張正義,堅信我是無辜,終令法庭還我一個清白。」
被問及經過今次事件,會否不敢再結識內地女子,甚至再婚,劉詩昆表明不會因此而怕了女人,並強調「內地女人很多,不是個個都這樣的。」對於被人誣告會否追究下去,劉詩昆表示一切都交給律師處理,他不排除律師會就「報假案」一事,稍後向警方投訴,甚至向對方討回訟費等。
一向對金錢概念薄弱的劉詩昆表明,「我絕不是要和分居妻子分家財,事實上她控制了很多很多,我只想取回屬於我的東西。」
大律師清洪 :滿意結局
劉原被指於本年1月8日,在北角英皇道振華大廈一個單位內襲擊蓋燕(49歲),因而對蓋燕造成身體傷害。案件昨日第3度提堂,控方表示考慮案中各人的口供,尤其是被告的口供後,決定撤銷控罪。署任主任裁判官錢禮特別詢問控方,決定是否基於證據,控方回應說:「是。」
代表劉詩昆、有「金牙大狀」之稱的資深大律師清洪,繼上次提堂時批評警方倉猝提出起訴,昨日再次指警方在落案起訴前,未有清楚調查案件,令劉受害,聲名也因此受損,但對劉獲撤罪感到高興,認為是適合的決定。清洪在庭外亦指:「滿意這個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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