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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崗海關人員正檢查通關貨物。 資料圖片
今年以來,皇崗海關通過稽查手段連續查獲多宗進口經營企業低、瞞報逃稅案件。該關負責人向記者透露,該關嚴格執行海關總署和深圳海關幫助企業應對危機、促進經濟發展的系列措施,在提高通關效率,幫助企業降低經營成本的同時,也加大了對不法進出口行為的打擊力度,規範進出口秩序,為守法經營企業營造公平有序的環境,促進企業守法經營。同時,該關負責人也希望通過新聞媒體提醒廣大企業經營者,要以國家利益為重,違法經營不可取,切莫懷有僥倖心理鋌而走險。
案例一:代理商低報價格逃稅
A公司是某品牌工業用環氧樹脂膠水(俗稱紅膠)在華南區域的代理商,自2005年開始從皇崗口岸進口紅膠。去年以來,皇崗海關經過價格監控和分析,發現該企業進口的紅膠存在低報成交價格的嫌疑,立即組織稽查人員開展稽查,發現該公司利用兩套發票,其中一套是原廠發票,另一套為虛假發票,將每公斤17,000日圓的實際成交價格偽報為每公斤6,000日圓,通過這種低報成交價格的手法共進口紅膠14,000多公斤,共偷逃稅款達500萬元人民幣。目前,公司負責人等3名嫌疑人已被緝私員警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案例二:被海關稽查連夜潛逃
B公司在2005年-2007年期間利用低、瞞報價格的方式進口飛利浦品牌熒光管、整流器等貨物,當2007年皇崗海關對其進行稽查時,企業負責人連夜將公司關閉,人去樓空,試圖通過這種方式逃避監管。針對這種情況,該關成立了由稽查、緝私等部門共同參與的專項聯合辦案小組,對涉案人員進行布控,並聯繫上海飛利浦公司進行價格取證。於2008年6月將企業主要負責人抓獲,並查實該公司利用低瞞報價格偷逃稅款近400萬元人民幣。
據了解,為全面提高通關效率,目前海關主要採取前推後移的監管模式,即貨物實際通關前,以風險管理為基礎,根據企業守法情況實行分類管理,絕大多數企業在貨物實際進口後,能夠快速辦理通關手續,而貨物通關後以稽查為主要手段實行後續管理。根據《海關法》規定,自進出口貨物放行之日起3年內,海關可以對與進出口貨物直接有關的企業和貨物實施稽查,對於因納稅義務人違反規定造成的稅款少徵,海關可以在3年內予以追徵,構成走私犯罪的,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
最後,該關負責人表示,受國際金融危機的影響,進出口企業受到了一定的衝擊,當企業遇到政策疑問或經營困難時,可以通過該關的諮詢投訴中心、行風熱線等管道進行反映和交流,在政策允許範圍內該關將積極為企業排憂解難、提供幫助。如果為了一時牟利鋌而走險、以身試法,結果只能是得不償失。 ■本報珠三角新聞中心記者 謝志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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