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新社15日電】台灣立法院14日三讀通過《公司法修正案》,取消現行法規定公司設立的最低資本限制,以降低創業門坎,鼓勵民眾小額創業,今後新台幣1元成本也可開公司。
據報道,台灣「經濟部」次長林聖忠表示,在目前經濟不景氣、失業問題嚴重的情況下,民眾可用較低成本成立公司,無須閑置多餘基金,也可改善島內經營環境,一舉數得。
根據台灣現行規定,公司在設立登記時,必須符合最低資本額的要求,股份有限公司設立最低資本額為50萬元新台幣,有限公司為25萬元新台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