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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一名玩具製造商,向美國玩具公司附屬機構2名前董事提供共約1千萬元賄款,以取得玩具訂單而被廉政公署拘控。被告昨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入獄18個月,暫委法官葉佐文宣判時稱:必須判處被告入獄以示阻嚇。
利用假發票 5年賄千萬
被告黃漢樑(71歲),福基實業有限公司主要股東兼董事,較早時被裁定4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成立,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2)(a)條。
案情透露,玩具製造商福基在中國內地設有生產線,其中一名主要客戶是美國 Mattel Inc. 的附屬機構美泰玩具(亞太)有限公司。為了取得「美泰亞洲」的玩具製造訂單,被告每月向該公司產品策劃部的2名前董事提供賄款。被告向有關董事支付的賄款,是以不超過「福基」與「美泰亞洲」每月生意額的百分之二計算。
案情透露,1998年至2003年期間,被告利用虛假的「高華」發票提取共逾1,560萬元。從「福基」提取的款項中,估計約1千萬元是被告用以支付「美泰亞洲」2名前董事的賄款,而餘下款項則用作支付被告的個人開支。
「美泰亞洲」嚴禁其僱員就公司業務向製造商索取或收受利益。控方昨日由大律師 Jonathan Acton-Bond 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胡月華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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