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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據中央社8日消息:陳水扁7日發表聲明,強調為表達拒絕非法羈押,將解除辯護律師委任、撤回證人傳訊。台北地院發言人黃俊明8日指出,若被告解除委任律師,法院將依法實施強制辯護。
陳水扁7日透過辦公室發表聲明指出,面對政治追殺、司法迫害,他將解除辯護律師的委任,撤回所有證人的傳訊,請審判長蔡守訓立即判他無期徒刑,他會放棄上訴,馬上可以發監執行。黃俊明指出,依刑事訴訟法規定,最輕判刑3年以上有期徒刑被告若無辯護人,審判長可指定律師或公設辯護人為其辯護,陳水扁若解除律師委任,法院將依法指派公設辯護人進行強制辯護。
至於陳水扁聲明中提到放棄上訴的說法,法界人士表示,若陳水扁遭法院判決死刑或無期徒刑,即使他放棄上訴,法官仍會依刑事訴訟法規定,依職權將案件送交台灣高等法院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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