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據中通社10日電:年近7旬的單身老太,以交友、欲購買金飾等為名,騙得4個老漢的錢款共計1.8萬餘元。被告近日被南匯區法院以詐騙罪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罰款9千元。
《新聞晚報》報道,2007年5月至2008年10月期間,家住上海市區的被告以找對象的名義,分別虛構姓名「吳仙英」、「吳小芳」、「吳秀芳」,以交友、購買金飾及為母親治病為由,先後騙得鍾某、胡某等4位老人的1.8萬餘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