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促進粵港經濟融合發展:
1.就現有機場、港口進行系統分析和定位,形成各地區互為補充、互相支持的布局,增加珠三角地區的整體競爭力;
2.及早確定港深新緊密合作區域的規劃,大步邁向「同城化」;
3.促進香港服務業融入珠三角,允許珠三角地區居民前往境外旅遊時,可免簽過境香港;
4.發展文化創意產業,形成香港研發、設計,內地生產製作的合作模式;
5.研究成立由三地政府行政首長組成的粵港澳行政長官聯席會議制度。
二、促進綠色珠三角優質生活圈:
1.建立珠三角地區環境影響評估溝通機制;
2.建立突發污染危機聯防控制的合作機制,研究組織聯合治污專家組,及完善通報機制;
3.訂立2010年以後的空氣質量改善目標和合作計劃;
4.訂立粵港澳三地合作的珠江河出口水域治理計劃;
5.建立水資源管理合作計劃;
6.加強綠色信貸合作,增加誘因以鼓勵企業加大在綠色設施上的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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