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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商務部、國務院台辦17日正式發佈《關於大陸企業赴台灣地區投資或設立非企業法人有關事項的通知》,明確大陸企業赴台灣地區投資的辦理程序。大陸主管部門將於近期將有序組織電子、通訊、生物醫藥、海洋運輸、公共建設、商貿流通、紡織、機械、汽車製造業等9大行業骨幹企業赴台考察,推動雙方洽商與項目對接。
2. 大陸主管部門將組織農產品採購團,於今年上半年和下半年兩次赴台採購水果、蔬菜、水產品及農產加工品。大陸還將由有實力的企業組成採購團,於今年5月、6月、7月三次赴台,洽商採購台灣工業消費品、日常生活用品、食品深加工產品和特色工藝商品。
3. 鼓勵和支持有條件的台資企業拓展大陸市場並參與大陸擴大內需的基礎設施和重大工程建設。
4. 逐步擴大大陸居民赴台旅遊規模,增加赴台旅遊人數,今年內爭取超過60萬人次赴台。
5. 推動協商建立兩岸經濟合作機制。大陸方面將加快基礎研究與準備程序,並願以適當方式與台方就此進行接觸交流,增進相互了解,爭取盡早展開正式商談。
6. 大陸從今年起將再向台灣居民開放11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項目。
7. 大陸方面在原有批准設立11個台灣農民創業園基礎上,新增設立福建莆田仙遊、福建三明清流、安徽巢湖和縣、江蘇淮安淮陰4個台灣農民創業園。
8. 許可台灣地區律師事務所在福州、廈門兩地試點設立分支機構,從事涉台民事法律諮詢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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