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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據新華社17日電:教育部表示,從2009年起,中國將用3年時間實施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並將建立健全工程品質與資金管理責任追究制度。2009年中央新增專項資金80億元,重點支持中西部地震重點監視防禦區及其他地質災害易發區。
設在教育部的全國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人日前在解讀校舍安全工程時指出,全國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實施方案明確規定,對發生因學校危房倒塌和其他因防範不力造成安全事故導致師生傷亡的地區,要依法追究當地政府主要負責人的責任。
這位負責人指出,要使學校校舍達到重點設防類抗震設防標準,並符合對山體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和洪水、颱風、火災、雷擊等災害的防災避險安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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