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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據中通社19日電:東方航空公司十餘機師集體辭職案塵埃落定,終審被判賠2,590萬元。2007年下半年,東航甘肅分公司的13名機師提出辭職。同年10月,他們陸續向蘭州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勞動仲裁申請。但仲裁裁決讓他們每人承擔400餘萬元的違約賠償金。
13人不認可這個數目,後向蘭州市城關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08年6月,東航機師辭職案陸續在城關法院開庭。城關區法院一審判決,13名機師每人向東航賠償各項費用共計420萬餘元。
專家籲建流動「轉會」制度
隨後,13名機師向蘭州市中院提起上訴。蘭州市中院二審判決,6名副駕駛機師每人向東航賠償210萬元,其餘7名機長每人向東航賠償190萬,13名機師一共賠償2,590萬。
此前3月31日,東航21個航班在雲貴高空集體上演的一場因「無法降落」而折返原地的「烏龍秀」,曾將東航推向了勞資矛盾井噴的風暴眼。華東政法大學董保華教授對此建言:「機師流動應當將兩個用人單位—即原用人單位和擬用人單位推向前台,讓兩家航空公司進行談判,建立機師流動『轉會』制度,不能讓機師直接參與糾紛和訴訟,以實現機師隊伍的穩定。」
據悉,機師是目前中國民航業的緊缺人才,國內航空公司培養一個成熟的主流機型的機師,投入費用高達6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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