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珠三角新聞中心記者鄭海龍深圳19日電】備受關注的打工者商店負責人黃慶南被傷害一案昨天在龍崗區人民法院宣判,黃慶南一審判獲賠償9萬餘元,被告人黃忠志等5名被告被判囚5年不等。去年11月20日,黃因宣傳新勞動法被當地一名工廠主認為損害利益,而買兇傷害致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