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退休公園管理員8年前把有輕度智障的13歲親生女兒,帶回其工作的公園保安室將她強姦,又在家中與她肛交,但女兒因不想家庭四分五裂而啞忍8年;涉案父親早前被裁定各一項強姦及肛交罪成,昨於高院被重判10年。
62歲的父親為一名退休公務員,現依賴2千元退休金過活,育有2名女兒及3名兒子。暫委法官潘敏琦指,被告作為受害人父親,乘人之危,向女兒作出有違倫理卑劣行為,是破壞家庭完整結構的人,其行為更影響女兒日後發展男女關係的問題,因被告不肯認罪,毫無悔意,將量刑起點定為入獄7年,兩罪合共判處被告入獄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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