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國際原油價格雖然從高位回落,但本港航空公司無意撤銷客運燃油附加費,民航處並於昨日批准5間航空公司維持燃油附加費的現水平,短途航班最高為52元,長途航班最高為239元。有關收費有效期由6月1日至7月31日,會以發出機票日期為準。
民航處表示,處方按照一貫做法審批是次申請,已考慮航油價格的變動、航空公司提交的理據及其他相關因素如其他航空公司所收取的費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