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對中央政策認識不足,致使工作進展慢。
■ 因準備不足或天氣問題,導致新增項目開工率低。
■ 地方配套資金不到位,且存在較大缺口。
■ 存在著虛報工程進度問題。
■ 部分項目審批手續不全,申報與建設情況不一致。
■ 部分項目未報批就改變建設內容、規模或工期。
■ 部分項目未嚴格執行中央投資資金專賬管理等規定,資金管理不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