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儘管深圳羅湖區人民法院已經作出了判決,但東門溫莎廣場數百業主與開發商之間的矛盾遠未結束。據《南方都市報》報道,繼5月27日向深圳市人大代表楊劍昌求助後,前日中午,又有近百業主聚集到廣場門外,舉起橫幅抗議維景京華酒店違約,當中包括數十名港人業主。他們表示,將於近日向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開發商終止保證回報
業主吉先生拿出一份與溫莎廣場實業有限公司(現已更名為維景京華酒店有限公司)的合約稱,2005年,數百人購置了溫莎廣場2-5樓的商舖,價格約為每平方米3-5萬元人民幣,樓上現為維景酒店。
他們與維景京華簽訂了一份《委託代理合同》,約定了購買後5年內每年的租金回報,不論商舖出租與否,業主都可取得租金。今年1月15日,維景京華以地鐵施工導致廣場客流量、出租率、租金水平大幅下降為由,向業主們提出終止合同,及提出簽訂新合同,但遭到業主們反對及提供訴訟。
「新合同和舊合同完全不一樣」,在業主們提供的新合同中,僅在舖位出租期間,業主才能收到租金,這與原本「保證回報」的約定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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