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新聞中心記者劉凝哲31日電】為解決內地「食安亂象」而制定的《食品安全法》,明確將設立國家級食品安全委員會、統一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建立食品召回制度等。衛生部部長陳竺還透露,正在籌建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評審委員會和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委員會,組建方案和章程將於近期公布。
級別高 或由副總理出掌
由於食品安全問題涉及國家多個部門的管理職能,專家認為,設立食安委員會將改變此前「多龍治水」的亂象。至於這一高規格委員會涉及的人事問題,陳竺此前曾透露,將由國務院官員來出任委員會主任。這一表態被媒體解讀為,食安委員會級別將超過各大部門,並由一位國務院副總理出掌。
陳竺還表示,在加強風險評估體系建設的同時,還要加強食品安全風險監測體系建設,力爭2年內,建立起覆蓋食品生產經營各環節、從城市到農村的食品污染物、食源性疾病監測和總膳食調查體系,完善食品安全有害因素與監測數據分析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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