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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撞超載四驅車左邊車身嚴重損毀。 資料圖片
【本報訊】釀成1死5傷的大埔吐露港公路交通意外中,涉案司機離開現場再折返自首,被落案控以一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罪,昨於粉嶺裁判法院提訊,暫毋須答辯。控方稱,在被告汽車內發現一部手提電話,案發期間有通話紀錄,懷疑被告在駕駛時使用手機。案件押後至7月2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和索取法律意見後再訊,涉案司機准以保釋和人事擔保各5萬元候訊。
涉案司機准人事擔保保釋
報稱商人的被告趙景滔(48歲),被控於今年5月24日在大埔吐露港公路危險駕駛一輛平治私家車,引致男子倪銘堅(29歲)死亡。
被告多名親友都有到庭聽取聆訊,當中更有駕駛平治跑車代步,數輛私家車在法院外徘徊期間,獲准保釋的被告亦失去蹤影。
被告有超速駕駛用手電等紀錄
控方在庭上表示,被告於1999年有一次醉駕、以及5次超速及5次駕駛時使用手提電話紀錄。警方在被告私家車內找到一部手提電話,翻查紀錄後,發現有人於案發期間使用電話,由於車上無乘客,故懷疑被告駕駛時使用手機,而被告意外後曾離開現場,自首後無法交出車匙,故警方需更多時間調查事件,以及被告是否涉案司機。由於被告在內地從事生意,較少居於本港的將軍澳住所,故反對其保釋。
辯方申請保釋時表示,被告在內地從事興建和售賣樓宇的工程生意,自首後主動協助警方調查案件,並願提交2萬元保釋金,署任主任裁判官吳蕙芳考慮辯方的保釋申請後,要求被告將保釋和人事擔保增加至各5萬元候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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